经我局2015年11月3日研究,批准毛峰等6名罪犯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毛峰,男,1981年6月23日生,因犯合同诈骗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现刑满日期为2023年4月1日,于2007年12月26日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关春芳,女,1956年6月26日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现刑满日期为2017年4月29日,于2014年11月5日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孙士如,男,1950年1月26日生,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现刑满日期为2016年6月9日,于2009年2月4日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继续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李仲金,男,1963年2月27日生,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现刑满日期为2019年7月14日,于1996年5月4日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继续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肖延录,男,1948年7月12日生,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现刑满日期为2018年4月19日,于2004年12月9日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继续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王磐璞,男,1958年3月17日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现刑满日期为2018年3月23日,于2010年11月1日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继续暂予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