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关于批准吴耀东等3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更新时间:2016-02-14


 

经我局20162325研究,批准吴耀东等3名罪犯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吴耀东,男,1958820生,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8个月,现刑满日期为2020117,于20131211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窦玉良,男,1960424生,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现刑满日期为2027317,于20151223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陆志刚,男,1958323生,因犯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现刑满日期为2024220,于200818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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