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关于批准魏敏杰等5名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更新时间:2016-10-09


 

经我局2016928929研究,批准魏敏杰等5名罪犯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魏敏杰,男,1954320生,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现刑满日期为2025519,于2007719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管文洪,男,19551115生,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现刑满日期为2019521,于2015416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安国,男,1977618生,因犯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现刑满日期为20271212,于2009820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张进涛,男,19951111生,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现刑满日期为2017421,于20151215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孟凡军,男,196447生,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现刑满日期为2019228,于2009115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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