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罪犯周冠文继续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更新时间:2014-06-06


 

经我局2014429研究,批准罪犯周冠文继续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周冠文,男,1965730生,因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刑满日期为2016821,于200091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继续暂予监外执行。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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