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更新时间:2017-07-11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网站https://jyj.beijing.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监狱管理局联系(地址北京市右安门东街7号,邮编100054,联系电话:83580813,电子邮箱:xinfang@bjjgj.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编写了《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确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机制。对所掌握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分类和保密审查,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我局积极主动进行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积极予以提供。截止2008年底,我局共梳理信息574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4条,不予公开政府信息340条。其中,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信息46条,包括机构职责1条、机构信息1条、领导介绍7条、机构设置37条;主动公开了法规文件类信息70条,包括国家性法律法规14条、行业性法规32条、政府规章4条、规范性文件20条;主动公开了业务动态类信息118条,包括公务员招考信息1条、日常工作动态117条。2008年度,我局未收到一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社会公众的认可,未发生一起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问题。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局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设立了信息公开咨询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公开情况
  我局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6条,包括机构职责1条、机构信息1条、领导介绍7条、机构设置3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7%;法规文件类信息70条,包括国家性法律法规14条、行业性法规32条、政府规章4条、规范性文件2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9.9%;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信息118条,包括公务员招考信息1条、日常工作动态11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0.4%。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采取以下基本措施,一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按照《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责、业务动态五个大类十二个小类的政府信息内容,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信息技术处负责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统一发布。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三是狠抓网上落实公开,及时发布政府公开信息。一直以来,我局狠抓网上政务公开,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8年,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法规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业务及服务、本部门内工作开展情况及各类动态性信息、行政许可办理程序以及工作要点、工作动态等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局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根据《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申请步骤、收费标准、救济方式等进行了公布,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为保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落实,我局明确市局办公室信访部门为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部门,负责受理、审合、答复。2008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08年,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按照现阶段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们的信息公开力度还须加大,工作方法还需不断探索,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形式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2009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以“明确公开的目的,深化公开的内容,规范公开行为”为宗旨,突出基础性工作的落实,以公开关注度高,公开价值大的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从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入手,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做好工作标准和要求的巩固和提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二是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利用政府网站平台,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的上网公开力度,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服务。三是在全局范围内组织专门业务培训,重点开展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不断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的专兼职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四是市局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监督部门通过匿名申请、抽查,走访等形式对信息公开受理和办理情况进行检查。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规范管理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首都监狱系统各项工作的发展。六是进行资源和人力优化调配,加大物质和人力上的投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 附件1: P02019123057334287057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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