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关于批准张景珊等3名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更新时间:2017-09-30


 

经我局2017926研究,批准张景珊等3名罪犯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张景珊,男,1933224生,因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现刑满日期为20191126,于2014129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周明毅,男,195893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现刑满日期为2020614,于1999331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项玉增,男,195887生,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现刑满日期为2026123,于2016223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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