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体检公告

更新时间:2022-03-07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体检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安排

(一)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人员范围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次心理测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2、心理测试时间

2022年3月11日(星期五),具体时间见附件1。

上午参加测试的考生须于上午8:30前到达,下午参加测试的考生须于下午13:00前到达。因测试当天查验考生身份及疫情防控相关材料需要时间较长,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生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3、心理测试地点

北京市新安教育矫治所(大兴区黄村庆丰路6号)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人员范围

体能测试人员与心理测试范围相同(名单见附件1)。

2、体能测试时间

2022年3月14日(星期一),具体时间见附件1。

上午参加测试的考生须于上午8:30前到达,下午参加测试的考生须于下午13:00前到达。因测试当天查验考生身份及疫情防控相关材料需要时间较长,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生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3、体能测试地点

团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操场(即面试地点操场)。

考生需从团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北大门进入,按工作人员指引到达测试场地。考生家属不允许进入测试场地、不允许围观,禁止在场外呐喊干扰测试。

(三)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测试当天,以下所有材料需打印纸质版并手写签名、写日期;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当天均需按照下面要求提供相应日期的材料。

(1)北京市监狱管理局《零接触承诺书》、《没有与入境人员接触的承诺书》、《调查表》(附件2—4)。

(2)近1日内北京健康宝信息截图纸质版。

(3)近14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截图纸质版。

(4)所在地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地区信息截图纸质版。

(5)48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48小时是指样本采集时间至本人当天测试开考时间,核酸检测报告需由北京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纸质版,提供的报告上须准确显示采样时间,要精确到小时),为保证能够顺利参考,请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服务。

(6)新冠病毒疫苗预防接种凭证纸质版。建议所有考生完成第三剂新冠疫苗接种。

(7)从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返回的考生,进京后第一时间向北京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如在京无居住地的向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报备,按要求完成集中或居家观察,进行核酸检测,集中或居家观察期满且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测试。

测试当天除提供以上纸质材料外,还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不高于37.3度)、查验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无异常、所在地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地区,方可进入考点。

材料不齐全或存在问题的,不得进入测试考场。

(四)注意事项

1、请参加测试考生认真阅读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2、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考生参加测试时,应如实提供本人健康宝和大数据行程卡等信息,并配合做好现场体温检测,未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或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参加测试时,除核验身份和体能测试时摘下口罩,其余时间须全程配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做好自身防护;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测试期间自始至终仅允许穿着同一双运动鞋,期间不得换鞋;请考生自带水杯或饮用水。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人员名单

参加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3月17日上午8:00。

体检地点:北京市体检中心(具体门诊部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预约

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在北京市体检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微信公众号-我要体检-体检预约-官网(走团体预约),不要走公务员预约。3月15日前完成预约(3月15日左右可开始预约)。

(四)体检携带材料及注意事项

1、身份证原件。

2、填写好的《公务员病史调查表》(见附件5,不贴照片),体检当日登记时交体检机构。

3、体检费用自理,约600元。体检机构提示缴费时尽量微信或支付宝支付。

4、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务员体检检前注意事项(见附件6),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5、体检当日,我局有工作人员在现场,需先到我局工作人员处核验身份、签到后,方可进入并进行体检。

6、填写好的《政审和考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7,确保表内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并签署姓名和日期),体检当日交我局工作人员。此表为政审和考察前期准备工作,体检、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均合格人员方可进入政审和考察范围。考察期间,表内信息如有变化请及时与我局联系变更。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并按照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和进京人员管理的有关要求,自行安排购票、进京、住宿等事项。

(二)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事项,认真做好准备。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调整以上录用工作安排的,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警官,联系电话:53860405。


附件1: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2:“零接触”承诺书.doc

附件3:未与入境人员接触的承诺书.doc

附件4:调查表.doc

附件5:公务员病史调查表.doc

附件6:公务员体检检前注意事项.doc

附件7:政审考察信息采集表.xlsx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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