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是北京市政府所属的部门管理局,行政隶属北京市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承担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北京籍监禁刑罪犯的刑罚执行工作和外省籍罪犯的收押遣送工作。属于财政全额保障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的单位性质是国家行政机关,共有13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本级、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北京市监狱、北京市第二监狱、北京市延庆监狱、北京市良乡监狱、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北京市女子监狱、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北京市新康监狱、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新闻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民警教育训练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清河办事处(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02245.05万元,比上年增加18924.62万元,增长6.6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92398.53万元,比上年增加33568万元,增长12.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470.0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31%;经营收入493.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7%;其他收入4435.2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5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8883.31万元,比上年增加22433.74万元,增长8.42%,其中:基本支出236267.7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1.78%;项目支出52137.1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8.05%;经营支出478.3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17%。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2280.54万元,比上年增加8960.11万元,增长3.16%。主要原因:落实中央政策,调整人员工资,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追加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983.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41960.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20%;教育支出452.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68.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701.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4)2018年度决算241960.9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2512.82万元,增长15.52%。其中:
“监狱”(20407)2018年度决算237771.6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8326.46万元,增长13.52%。主要原因:落实中央政策,调整人员工资,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追加项目经费。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499)2018年度决算4189.2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186.35万元,增长146375.87%。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追加基建项目工程款。
2、“教育支出”(205)2018年度决算452.6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8.97万元,下降4.02%。其中:
“进修及培训”(20508)2018年度决算452.6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8.97万元,下降4.02%。主要原因:落实中央政策规定,严格控制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018年度决算27868.6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13.52万元,下降0.7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2018年度决算25251.0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73.83万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按照社保相关政策,追加离退休人员经费。
“抚恤”(20808)2018年度决算2617.5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487.35万元,下降15.70%。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支付抚恤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2018年度决算13701.6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70.81万元,下降1.9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2018年度决算13701.6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70.81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根据实际支付医疗保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36267.7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0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90.36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596.30万元减少405.9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7.0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2.16万元减少15.07万元。主要原因:压缩因公出国(境)支出;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监狱业务交流、学习、培训等方面,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3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36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1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5.8万元减少5.69万元。主要原因:压缩公务接待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省市监狱局及社会参观交流等。公务接待2批次,公务接待2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183.1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568.34万元减少385.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584.1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584.94万元减少0.75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结余,2018年购置(更新)20辆,车均购置费29.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598.9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983.4万元减少384.43万元,主要原因: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压缩用车费用。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24.2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64.2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28.6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81.78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9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0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9419.01万元,比上年减少11.24万元,减少原因:根据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要求,压减公用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629.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71.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33.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25.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920.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6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91.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71706.20万元,其中:汽车406辆,9912.86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9台(套),6444.34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项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485.79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 监狱:反映监狱管理事务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91个(涉密项目87个、非涉密项目4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49.19%,涉及金额36381.18万元。从评价结果看,总体评价级别为良好,被评价项目均达到了预期效果。2018年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坚持安全第一位责任,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坚持依法治监,提高治监能力和刑罚执行公信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努力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体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较好地实现了全年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清河社区饮用水运维费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清河地处渤海之滨,潮白河的下游,经检测,清河地区水中含氟量超过正常含量的四至五倍(国家规定饮用水标准含氟量不能超过1mg/L),钠、镁、氨氮等离子也严重超标,不能直接饮用。为保证饮水安全,每年需对纯净水处理设备进行运行保养,目前供水区域包括清河地区的所有住户。经过多年的使用,普遍受到清河地区用户的一致好评,改善了清河地区的饮水条件。
(二)评价结论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对该项目进行了简易自评,评价得分为89.36分,评价等级为良好,项目决策依据较为充分,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资金使用及会计核算较为规范。项目执行受众面较大,项目满意度好,实施效果较好。
(三)存在问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更加科学合理,在保障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前提下,还需要提高支出进度。
(四)建议
建议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预算项目全流程管理机制,加强对执行过程的分析和总结,促进管理工作的不断优化,更好地规范、指导和监督饮用水运维程序,更好地保障清河地区饮用水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