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关于批准罪犯刘红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更新时间:2017-07-27


 

经我局2017725研究,批准罪犯刘红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刘红,女,1964311生,因犯(单位)走私普通货物罪、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现刑满日期为2019514,于20141217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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