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减刑假释通告(2017)第九期

更新时间:2017-11-27


 


    

    20179月以来,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等2个监管单位向我市高级、中级人民法院移送吴建党等8名罪犯建议减刑、假释案件,截至201710月底人民法院已审理裁定完毕,现将结果通告如下: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

假释

吴建党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

路国庆   

北京市女子监狱

减刑6个月

赵京南

减刑4个月

杨春月

减刑3个月

韩艳玲  刘京荣

减刑2个月

范秀春

上述减刑、假释裁定书由所在监狱当众宣布并送达。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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