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关于批准庄群等2名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更新时间:2016-01-05
经我局2015年12月29日研究,批准庄群等2名罪犯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庄群,男,1953年3月27日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现刑满日期为2023年1月9日,于2013年3月7日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王建华,男,1962年10月2日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现刑满日期为2017年5月15日,于2013年7月16日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