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关于批准毛峰等6名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更新时间:2015-11-09


 

 经我局2015113研究,批准毛峰等6名罪犯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毛峰,男,1981623生,因犯合同诈骗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现刑满日期为202341,于20071226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关春芳,女,1956626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现刑满日期为2017429,于2014115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孙士如,男,1950126生,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现刑满日期为201669,于200924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继续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李仲金,男,1963227生,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现刑满日期为2019714,于199654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继续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肖延录,男,1948712生,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现刑满日期为2018419,于2004129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继续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王磐璞,男,1958317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现刑满日期为2018323,于2010111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继续暂予监外执行。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51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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