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罪犯王育才继续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更新时间:2015-01-20


 

经我局2015116研究,批准罪犯王育才继续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王育才,男,1973125生,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现刑满日期为2016929,于1998819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继续暂予监外执行。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5116



上一篇: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关于批准邢爱民等3名罪犯继续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下一篇: 关于批准张作军等8名罪犯继续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ysqgk.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