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减刑假释通告(2016)第十二期

更新时间:2017-01-17


 

 
2016年11月以来,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等8个监管单位向我市高级、中级人民法院移送于嘉利220罪犯建议减刑、假释案件,截至2016年12月底人民法院已审理裁定完毕,现将结果通告如下: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
假释
于嘉利 何 平 孙兰尊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
李凤武 李树忠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1年7个月
藏书胜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1年4个月
聂世祯 崔廷凯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1年1个月
吴亚光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3个月
贾宝旺
减刑1年2个月
贾小雄
减刑1年
郑伯江 李连友 杨宝建 赵东强 黄英久 吴建成 杨少清
郑海龙 于 彪 商思宇 张玉龙 姜宝明 段京京 刘 洋
穆晓林 杨万欣 袁胜利 沈怀民 张建川 宋朝生
减刑11个月
张新龙 明迎接 董 磊 付 齐 何站松 孟峻名 赵金山
赵胜明 方卫国 商连元 张燕山 孙 伟 李石根 赵小刚  
梁 杰 常海龙 张 斌 王 冬 张思途 冉令超 王秋明
冯 巩 杜云龙 杜学智 刘军华 林春雨 
减刑10个月
万 一 杨 跃 余 洋 赵 磊 王 岩 毛博林 赵学忠
孟 阳 赵静波 田 磊 马云威 刘成华 王 庆 魏文飚
金 松 刘海波 霍 强 郑三宝 马占杰 陈 强 刘 宇
朱景龙 韩 宗
减刑9个月
范永春 王 超 李建周 张柱增 范晓建 李京亚      
减刑8个月
藏秋利 曹 凯 王少华 王 韩 
减刑7个月
杨 飞
减刑6个月
焦冠男 王 旭 席 彬
减刑5个月
朱志祥 徐金山 杜 军
减刑4个月
王 强 张新旺 刘芝雨 王小宇 闫克文 廖 钧 赵 佳
减刑3个月
吴 岚   李红义 曲 波 刘建斌
减刑1个月
果成龙
北京市监狱
减刑1年
计春明 刘红军 郭家豪   张继新    
段鸿武
减刑9个月
  吴瑞青
减刑3个月
刘长勇
北京市第二监狱
减刑1年
方 方 拉杰斯 乌斯玛德 林淮络 田俊佳
减刑11个月
陈俊佑 古 辛
北京市延庆监狱
假释
刘学春 宋理政 王捍东 张 良 教付辉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
胡宝记 袁建欣 王良存
减刑1年2个月
赵怀领  靳庭和
减刑1年 
巴一蒙 杜长忠 艾学鹏 肖德胜  刘培华  韩建华 冯小辉
张 欢 王子建 景茂林
减刑11个月
李晓宾  郭 川
减刑10个月
高毕平
减刑9个月
杜呈斌
减刑8个月
何 建
减刑7个月
杜 玮 崔志存
减刑6个月
邹 鹏 郭 建
减刑5个月
周 生
减刑4个月
胡双文
减刑2个月
陈 雷
北京市良乡监狱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
燕 明
减刑1年
曹 斌 马立国 耿小磊 陈学义 赵连任 傅春晔 张 淇
郝玉虎 冯国良 杜 爽 郑鹏鹏 杜君胜 张建宇 王 雷
胡中国 周治宪 张 健
减刑11个月
李冬健 付柏松 东 暄 吕志松
减刑10个月
胡洪川 王兴军
减刑9个月
陈 陆
减刑6个月
王学正
北京市女子监狱
减刑1年
张玲英 张凤英 王海囤 鲍利华 马 然 李学兰 严 瑾
薛玉玲 国冬雪 
减刑11个月
薛瑶瑶 刘桂珍 苏艳芬 
减刑7个月
陈增萍 史桂英 郭漪漩
减刑5个月
张 剑 
减刑1个月
李 岩 
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
假释
孙 浩 朱 奇
减刑1年
张元戎 张润博 宋子洋 牛 涛
减刑11个月
李庆杨 吴一泽
减刑9个月
张 雷
减刑7个月
崔子茗
减刑6个月
郭永柏
减刑5个月
华毓军
减刑4个月
刘冬峥
减刑2个月
李开烨 王亚军 王 岩
北京市天河监狱
减刑1年
崔 洋
减刑5个月
耿山林
上述减刑、假释裁定书由所在监狱当众宣布并送达。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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