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依法执法理念 恪守文明执法准则

作者:刘瑞清    来源: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06-09     文章录入:市监狱管理局管理员


       作为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之一的文明执法,是指人道、理性、良好的执法方式。文明执法关系到罪犯对法律、法治的敬仰和对公平正义的信心,关系到罪犯亲属以及普通人民群众对罪犯改造工作和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印象。文明执法能增加干警执法的权威性、亲和力和公信力。
       依法执法是文明执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做到依法执法, 才会做到文明执法。恪守文明的执法准则,坚持文明执法,除必须做到依法执法外,还应该具体做到:
       一、执法理念文明。一个人要做到行为、语言文明,前提是具有一定文化素养,但是更取决于政治素质,取决于法律在心中的位置,取决于对法律的敬畏,取决于执法为民、执法利民的情结。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进步的表现,是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外在体现和具体内容。文明执法的前提是必须具有文明的执法理念,因此,必须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严格执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执法等文明的司法观念,坚持打击违反监规纪律行为与保障罪犯人权并重、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把保障罪犯人权、维护罪犯合法利益作为执法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个人修养,提高道德水准,培养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文化素养,为文明执法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执法行为文明。要破除等级观念、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平等对待每一名罪犯,尊重罪犯的人格尊严,保障罪犯依法享有的权利,举止文明,规范执法,使罪犯感到法律的温暖、威严和可信赖。严格遵守《监狱法》和《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不耍特权、逞威风、蛮横无理;不做有损法律严肃性、权威性和有损监狱人民警察形象的行为;执法公道正派、一视同仁、不徇私情;在执法过程中不冷漠、不生硬、不蛮横、不推诿。
       三、执法语言文明。语言是执法活动的重要表现方式。执法语言是一种学问、一种艺术和一种修养,是一个人的文化素养、道德修养和敬业程度的具体体现。执法者的语言水平高、文明程度高,有助于提高法律的公信力,达到罪犯敬畏法律、弃恶从善、安心改造的良好效果。执法语言文明的起码要求是真诚、平和、和蔼、耐心、严谨、朴实,既要体现法律的威严,又要听后使人舒服、相信、接受而不反感。如果再提高一个层次,文雅、深邃、幽默、感人、可亲,颇具有人情味、富含哲理性、文采飞扬,将会更令人信服、效果更好。要提高执法水平,“执法想着稳定、教育考虑和谐",特别是处理罪犯之间的矛盾问题时,更要注意语言文明问题,耐心细致化解矛盾、平息事态,防止因语言不当致使矛盾升级,影响稳定。
       四、执法作风文明。作风指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执法作风包括执法思想作风和执法工作作风两个方面。好的执法作风,表现为工作中团结协作,相互支持、配合、监督,不独断专行;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真抓实干、严谨细致;深入实际、不搞形式主义。
        五、执法形象文明。执法形象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指监狱人民警察通过仪表、礼仪、举止等所展示给公众的外表印象,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外在形态。监狱人民警察执法形象是留给人的总体印象和公众作出的客观评价。做到执法形象文明,就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仪表庄重、举止大方,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风范,维护监狱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执行公务、参加活动时,严格执行着装规定,严格守时,遵守活动纪律。
        六、职务外活动文明。监狱人民警察作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执法行为代表国家形象。同时,职务外行为对国家形象、法律尊严和职业形象也有一定影响。监狱人民警察要在社会交往时要约束言行,避免公众对监狱人民警察公正、廉洁执法产生怀疑,避免对履行职责产生负面作用,避免对监狱机关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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