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21年补充录用公务员 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公告

更新时间:2021-06-02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21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心理测试、体能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人员范围

根据北京市2021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考生综合成绩,确定本次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人员。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6月4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上午参加测试的考生须于上午8:00前到达,下午参加测试的考生须于下午13:00前到达。因测试当天查验考生身份及疫情防控相关材料需要时间较长,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生未按时报到的,取消测试资格。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汇林南路5号(北京市汇林教育矫治所)。考生可乘坐地铁4号线、公交827路、公交兴40路前往。

(三)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距离测试时间3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即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为6月2日及以后,复印件即可)。

3、《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1,签署姓名和测试当日日期)。

4、北京市监狱管理局《零接触承诺书》(附件2)、《没有与入境人员接触的承诺书》(附件3)、《调查表》(附件4),以上材料均需签署姓名和测试当日日期。

5、北京健康宝“绿码”及纸质版(微信-北京健康宝-本人健康码自查询-截图打印测试当日或前一日的查询状态,同时签署姓名和测试当日日期)。

6、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及纸质版(微信-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打印测试当日或前一日的查询状态,同时签署姓名和心理测试当日日期)。

7、出发地疫情风险等级信息及纸质版微信-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查询考生本人居住地和来京前所在地区风险等级-截图打印测试当日或前一日的查询状态,同时签署姓名和测试当日日期)。

8、已接种疫苗的考生还需提供疫苗接种凭证(打印版即可)。

9、如考生中来京人员出发地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考生,均应按要求完成“14+7”集中或居家观察(即2021年5月13日前进京,并持有进京日期相关凭证),并向属地社区报到,由社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参加测试。

上述材料不齐全或存在问题的,不得进入测试考场。

二、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测试的考生认真阅读《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并按照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和进京人员管理的有关要求,自行安排购票、进京、住宿等事项。

(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考生参加测试时,应如实提供本人健康宝和大数据行程卡等信息,并配合做好现场体温检测,未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或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生参加测试时,除核验身份和参加体能测试时摘下口罩,其余时间须全程配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做好自身防护;考生自带水杯或饮用水。

(四)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调整录用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事项,认真做好准备。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联系人:张警官,联系电话:53860405。


附件1 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附件2:零接触承诺书.do

附件3:没有入境接触承诺书.doc

附件4:调查表.doc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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