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经信发〔2022〕3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帮扶作用,降低在京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银保监局、市财政局5部门制定了《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将对符合条件的、在贷款服务中心现场登记的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首次贷款”认定标准参见《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贴息或担保费用补助支持,其中,对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等行业中小微企业,按照京政办发〔2022〕14号要求,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贷款服务中心现场登记、签订合同并放款的“首次贷款”业务,贴息比例为40%。
现将《实施细则》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