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嘉嘉
垦华监狱十一监区一级警员
张嘉嘉,男,31岁,中共党员。荣立三等功1次、嘉奖1次。被评为“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局级“青年先锋”、“清河十大榜样人物”等。
2019年春节安保期间,张嘉嘉在对思想不稳定罪犯崔某进行重点清监时,发现其被子夹缝中藏匿的笔记本中记录了企图杀害他犯和自杀的想法,上面还有遗书和倒计时的记载。张嘉嘉迅速报告监区,果断对该犯采取隔离审查措施,并通过个别谈话、心理疏导、亲情帮教等教育矫治手段,最终成功转化该犯,有效化解了一起重控罪犯企图杀害他犯和自杀案件。工作中,张嘉嘉秉公执法、因人施教,鼓励多名临释罪犯重树勇气回归社会,帮助多名罪犯修复亲情关系。